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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电视讲坛”现象

--基于《百家讲坛》的思考

来源:《中国电视》 作者:易前良

  摘要:文章从电视栏目《百家讲坛》入手,对电视与知识、媒介与公共文化等问题予以剖析。认为:以《百家讲坛》为代表的电视讲坛节目影响了现存“知识场”的权力结构,因而获得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公共文化空间萎缩和娱乐风尚过度兴盛的现代社会,电视讲坛节目的出现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应该认识到,公共文化的传播是电视讲坛类节目品牌的灵魂,必须尽心维护,因此,警惕“知识谬误”和“互搭梯子”现象,这不仅是出于对知识与学术的维护,而且对电视讲坛节目的发展也很有裨益。

  关键词: 电视讲坛现象;《百家讲坛》;公共文化

  2005年以来,《百家讲坛》栏目迅速窜红,央视科教频道也因此初露峥嵘。围绕该栏目的大型系列节目《刘心武揭密〈红楼梦〉》、《易中天〈品三国〉》、《于丹讲〈论语〉》等所展开的各种讨论,更是如火如荼,远远超出电视批评的范围,已深入到专业学术领域,从这一点来看,《百家讲坛》与《超级女声》、《大长今》等电视节目一样,已经成为影响深远的媒介事件。关于《百家讲坛》,有很多问题值得作进一步的思考:第一,如何对《百家讲坛》进行节目类型的定位?第二,作为一档非娱乐类电视节目,《百家讲坛》为什么会引起广泛关注?其背后究竟潜藏着怎样的文化意味?第三,如何对它做出客观的评价?这类节目在以后怎样才获得更好的发展?下文拟从解答这些问题入手,稍加延伸,对电视与知识、媒介与公共文化等问题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希望引起业界的关注。

  一、电视节目中的知识类型

  电视节目是高度类型化的产品,因此,我更倾向于把《百家讲坛》看成是一种节目类型的代表。与之类似的还有其他一些颇具影响的节目,比如说《世纪大讲堂》和《中国经济大讲堂》,前者由凤凰卫视于2001年3月创办,比《百家讲坛》还要早四个月,后者由央视经济频道于2005年开播。这些节目,彼此之间存在着差异,但在节目理念和节目形态上不乏共同之处:以知识的传播与讨论为基本诉求,采取讲坛的形式,具有浓厚的专业化色彩。随着《百家讲坛》的成功,可以预见,将会涌现出更多类似的节目,为了论述的方便,我把这种电视节目类型称之为“电视讲坛”。而以《百家讲坛》为代表的电视讲坛类节目所引发的热烈讨论,及其产生的广泛影响,即所谓的“电视讲坛”现象。

  电视讲坛现象所关涉的焦点,究其底里,其实就是电视与知识的关系问题。电视作为一种传播媒介,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带有商业与公共的双重属性,既有游戏娱乐、商业广告等功能,同时还有新闻监督、承传知识的功能,因此,在电视节目类型的历发展史中,无论中外,知识很早就成为电视的内容资源。从比较宽泛的意义上来说,电视中的知识类型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经验性知识,以日常生活体验(尤其是日常消费)为基础,比如说商品的价格、品牌的名称、社会中发生的重大事件等等;第二种是普及型知识,即不必经过亲身经验,而是学而知之的知识,它有一定的专业性,但非常普及,通常就包含在参考书、词典或百科全书当中;第三种是专业型知识(或者叫精英型知识),是一种必须通过一定专业训练才能获得的知识,因而为普通大众所不熟知。

  知识在电视中赖以出场的具体节目形态,也日益增多。益智节目以知识竞赛为主要构架,是知识的最早栖身之处,随着电视形态的逐渐丰富,知识在其他更多电视节目类型中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出现。这些节目与单纯的益智节目不同,其中关于知识的问答或讨论不是作为独立的单元,而更多地是作为一种游戏的元素出现,例如在真人秀、综艺游戏、电视选秀等节目中,知识问答时有所见,但不是主要的环节。此外,为了突出与受众的互动,提高收视率,电视制作者往往还会在电视剧播放当中根据剧情设计一些知识性问题,许诺赠送各式各样的奖品,吸引受众参与竞猜,这种方式同样可以运用于体育节目和新闻节目中。可见,知识在电视中早就成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形态多样,人们也司空见惯,不以为意,而以《百家讲坛》为代表的电视讲坛节目却引来众多是非,却是为何?难道仅仅是因为刘心武解剖“红楼”、剑走偏锋所致?在我看来,并非如此,刘心武如何揭密《红楼梦》本身并不重要,把“红学”读解为“秦学”并无大碍,皇皇名著岂可拘囿于一家之言?问题的关键在于,刘心武在电视中以“非红学家”的身份来讲解《红楼梦》,其背后隐藏的是媒介、知识和权力的复杂关系。

  二、电视讲坛对“学术场”的僭越

  福柯认为,知识与权力是结合在一起的。不过,在这里,需要对权力和知识做一些说明――他所说的“权力”不是政治意义上的,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而“知识”指的是现代社会中分化出来的、“由某种话语实践按其规则构成的”、具有很强自律性的专业知识,不是经验型和常识型的知识。福柯进一步解释说:“知识,是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主体可以占一席之地,以便谈论它在自己的话语中所涉及的对象。”[1]主体在这个固定的空间里,与其他个体一起,熟知这个空间的独特规则,并占有一席之地,于是权力关系就产生了。在同一知识空间的专业同行,由于他们在专业建树、资历和专业谱系等方面的不同,彼此之间存在一种权力关系。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把这种自律性极强的结构定义为“场”,并对其间的权力关系做了阐述,他指出:“一个场就是一个有结构的社会空间,一个实力场――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有在此空间起作用的恒定、持久的不平等关系――同时也是一个为改变或保存这一实力场而进行斗争的战场。”[2] 知识场的内部存在权力关系,同时,场内与场外也构成权力的关系。一个场就是一个权力共同体,对外而言,所有“场”内的人共同构筑了一个自足的结构,有专门的讨论对象、专业组织,知识概念与范畴,甚至有可供梳理的学术谱系。任何一个知识专业都不是随便可以进入的,必须通过知识的训练或学术仪式,才能得到普遍认可,因此,在对某一知识场域的“游戏规则”不够熟练的情况下,置身“场”外者不可随意染指该领域,否则将会遭致诟病。

  电视中的经验型知识,由于以个人体验为基础,每个人都可以在日常生活中获得;普及类知识虽然来源于专业的知识场,但因为过于贴近大众,专业性并不强:因此,这两种类型的电视知识不属于上面讨论的范围。在益智节目、真人秀、电视选秀、综艺节目等类型中充斥着大量这样的知识类型,与其说它们是知识,不如说是一种娱乐元素,其娱乐性表现为:通过知识的问答和讨论来激发受众的参与,迎合受众的竞争、博彩心理,或借此增强受众对自我的认同,超越现实中的挫折感。电视讲坛则不同,节目当中的知识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主持者多是专家,或至少是名义上的专家,而非普通民众和明星。其次,电视讲坛的基本诉求是传播知识,而非着意于竞赛、竟猜式的娱乐,所采取的形式也比较单一,主要为传统型坐而论道式的讲述或讨论。这样以来,电视讲坛就与益智类等其他知识娱乐性节目区分开来了,成为电子媒介自觉介入专业知识场域的节目形态。

  知识分属于不同学术场,言说知识因而必须遵循各自学术场内的规则,所谓学术规范,实际上是对各知识场的话语权力的自觉维护。按照这一逻辑,《红楼梦》的解说应该是红学家的事情,必须遵循“红学”的学术规则。作为著名作家,刘心武揭密〈红楼梦〉》在现实知识体制中,难以获得认可,遑论产生巨大影响,恰好是电视的介入,使他实现了对“红学场”的僭越,换言之,这种僭越是通过电视来完成的。电视属于“新闻场”,有属于它自己的独特场域规则,刘心武走上《百家讲坛》去讲解《红楼梦》,怎样讲,是由“新闻场”的规则来决定的,因此,刘心武揭密〈红楼梦〉》不是作家对“红学”的僭越,而是媒介对整个“学术场”的僭越。进而言之,电视讲坛因为对“学术场”的僭越,影响了现存知识场的权力结构,因而招致纷纭众说,不期然地获得了广泛的注意力资源。

  三、在公共文化空间的重建中有所作为

  在现代社会形成的过程中,知识曾承担启蒙的重大责任:或动员民众,或监督批判,或启迪智慧――总之,知识曾经是面向公众的。知识分子通过知识的言说与传播“介入”社会,形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公共文化空间,进而对社会进程产生深远影响。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理论为此提供了很好的说明,在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初期的欧洲,出现了一些由贵族聚会转化而来的沙龙和咖啡馆,最早在其中得到广泛传播的是关于文学艺术的知识,后来逐渐波及到政治性论争,在他看来,这便是公共领域的雏形。后来,从沙龙、咖啡馆转移到小规模的报纸和其他出版物,进一步拓展了公共领域。显然,哈贝马斯所看到的公共领域的存在是以知识的公共性为基础的。

  但随着现代社会的科层化,公共文化空间开始萎缩。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战后治本主义的发展,使现代社会成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科层社会,“科层化和合理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于是便出现一种‘专家文化’和‘技术官僚话语’,整个社会进入了一种‘专业社会’。”[3]知识的专业化直接导致了公共文化空间的萎缩。曾经面向公众、作为整体的知识,现在分化为各个不同的领域,布迪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场”的理论。每一个“场”就是一个封闭的象牙塔,专家们在塔里悠闲地经营着自己的胜业,脱离了公众,知识分子逐渐消失,转化为“专家”。专家们在专业领域志得意满的时候,也就是公共文化逐渐贫乏衰落的时候。

  善于聆听和有耐心聆听的公众也日渐消逝,这是公共文化空间萎缩的另外一个原因。拉塞尔·雅各比对此感慨万千:“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们也许不会拥有公众了。公众在最后的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里已经发生了变化。曾经抢购托马斯·潘恩的小册子并为他的演讲喝彩,或是站上几个小时听亚伯拉罕·林肯和斯蒂芬·道格拉斯辩论的公众如今已经不存在了;当公众越来越喜欢电视的时候,他们关注的范围便缩小了。爱读书的公众也许再也没有了。”[4] 雅各比抱怨公众的消失,似乎是因为电视的原因,这和哈贝马斯的看法不谋而合。哈贝马斯论述了公共领域在资本主义关系全面确立以后,公共领域因为大众传播的商业化和舆论技术的出现,被重新“封建化”,变成一个文化消费的领域,以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媒所普及的知识与文化,把“文化批判的公众转变成为文化消费的公众”。[5]

  在他们看来,正是以电视为代表的现代大众媒介,导致了公共文化空间的萎缩。“公众越来越喜欢电视,爱读书的公众也许再也没有了”,这说的是事实,不过也许可以转换一个思路,是否可以通过电视,让知识重新面向公众,来重建公共文化的空间?当然,我们应该留意到布迪厄、哈贝马斯、雅各比等人的理论根源于西方语境,但是,关于公共文化空间萎缩的看法同样适用于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知识的专业化、学术的体制化、媒介的商业化等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公共文化空间的重建,在中国同样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电视作为影响最为广泛的现代媒介之一,是否可以突破消费文化的桎梏,做出一些大胆的尝试,在公共文化空间的重建中有所作为?

  近年来,中国电视媒介的娱乐风尚一浪盖过一浪,从“超级女声”到《大长今》,再到“梦想中国”,举国上下,一片欢腾。再来看知识领域的专家们,泛泛之徒推波助澜、顺风鼓噪以渔名利;操行自守者,则固守在象牙塔里,孜孜探求,他们都与公共文化无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视讲坛的出现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百家讲坛》把专家从象牙塔里请出来,送上电视讲台,在专家和大众之间架了一座桥梁,狭窄的知识场界限从而被打破,专业的知识得以重新面向广大受众――这种类型的节目似乎在提醒雅各比:电视其实也可以当书来读。

  四、更好地以媒介的方式来言说知识

  《百家讲坛》使专业化的知识重新面向大众,获得了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同时它在商业上也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这一成功,如前所述,根本的原因在于,电视讲坛对“学术场”的僭越,影响了现存知识场域的权力结构,因而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次,制作方的在节目内容、形式、营销各方面的成功策划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就是说,它成功地采用媒介的方式来言说知识。众所周知,《读书时间》栏目在2004年被取缔,而从2001年开办以来很长一段时间,《百家讲坛》也默默无闻――难道除了游戏和娱乐以外,受众就什么也不需要了吗?知识,对于受众来说,真的是不可承受之重吗?《百家讲坛》对此做出回答是,只有当电视还没有学会以媒介的方式来言说的时候,受众才不需要知识。

  从“清十二帝疑案”开始,《百家讲坛》开始在言说方式上有了清晰的定位。在选题上更贴近观众兴趣;在制作上突出影像视觉性;主讲者在叙述的时候,精心设置悬念;更重要的是,采取系列讲座的方式,让一个主讲人连续讲,改变过去一个主讲人只讲一次的做法;加大前期策划与后期运作的力度:显然,这是把《百家讲坛》当作一个“言说知识” 的品牌来加以经营。

  用媒介的方式来言说知识,对“学术场”的僭越与其说是挑战,不如说是诱惑。阎崇年研究了一辈子清史,其知名度也仅限于学术界,但在上过《百家讲坛》以后,《正说清朝十二帝》一年内就再版了15次,一本历史学书籍,销量超过32万册,这在从前是难以想象的。向公众传播更多的文化,有什么不好?皓首穷经之后的成果,是沦为狭窄学术场内专家们的精神游戏,还是应该成为广为传播的公共文化?道理不辨自明。但在用媒介言说知识的同时,也要警醒一些不良倾向。首先,要防止“知识谬误”。知识通过言说方式的变换从学术场转移到新闻场,在这一过程中,知识可能被改造,有时甚至面目全非。如此以来,电视不再是公共文化重建的平台,而变成一种对学术场进行颠覆的媒介暴力。因此,电视媒介应该提高专家登上讲坛的“入场资格”。当然,这种入场资格与学术场应该有所差异,比如说除了学术建树、资历以外,更多地考虑其在公众面前言说知识的能力,但在专业上,一定要严格的把关,哗众取宠或许能谋取一时的利益,但对电视讲坛整个品牌的长期建设是极为不利的。

  此外,还要警惕学界和媒介“互搭梯子”的把戏。知识分子上电视有助于公共文化的重建,但随着现代媒介影响日益扩大,出现了借助媒介谋名牟利的所谓的“电视知识分子”,“这些人既无批判意识,也无专业才能和道德信念,却在现时的一切问题上表态,因而几乎是与现存秩序合拍”。[6]布迪厄毫不客气地把这种人称为知识的“特洛伊木马”,他说:“我之所以认为有必要跟这些不可自主的知识分子作斗争了,是因为他们是特洛伊木马,通过他们,他律,即商业的法则,经济的法则,可渗透到知识场来。”[7]必须看到,这些木马对知识场的颠覆将是极其致命的。

  警惕“知识谬误”和“互搭梯子”现象,这不仅是出于对知识与学术的维护,而且对电视讲坛节目的发展也很有裨益的。因为公共文化的传播是电视讲坛类节目品牌的灵魂,必须尽心维护,以此为基础,如何在知识选题、节目形态、言说方式和经营策略上有更多的创新,需要业界做出不懈努力。

  注释:

  [1] [法]米歇尔·福柯著、谢强、马月译:《知识考古学》,三联书店,1998年,第236页。

  [2] [7] [法]皮埃尔·布迪厄著、许钧译:《关于电视》,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6页,第74页。

  [3] 周宪:《审美现代性批判》,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451页。

  [4] [美]拉塞尔·雅各比著、洪洁译:《最后的知识分子》,江苏人民出版,2002年,第3页。

  [5] [德]哈贝马斯、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200页。

  [6] 参见时统宇:《试论“电视知识分子”》,《现代传播》,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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