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谈电视纪实片中的人文关怀
mtr01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UID 3
精华 105
积分 24920
帖子 4961
阅读权限 150
注册 3-9-2006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4-12-2007 23: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广告]

>>>【Hers爱物网】------超级明星买家们用亲身经历为你推荐最棒最潮的淘宝网店!


谈电视纪实片中的人文关怀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杨皓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针对现今电视纪实作品中,编采者缺乏人文关怀的现状进行浅析,并对如何使电视纪实片具有人文关怀进行分析。

  【关键词】 电视纪实;人文关怀;偷拍;冷漠化

  近年来,一些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往往过分渲染事情的本相,表现出对当事人的不尊重,对人生命的冷漠。此现状引起越来越多人的注意,以上海《新闻晚报》记者李宁源的一篇《一名新记者的困惑》为代表,关于记者采访中的人文关怀的讨论逐渐增多,多数人把争议焦点指向平面媒体的记者,但在电视纪实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应引起关注。

  一、电视纪实缺乏人文关怀的现状
   

  现状之一:对被批评者缺乏人文关怀
   
  提到人文关怀,往往都讲的是对电视纪实中歌颂者或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很少提到如何对被批评对象的人文关怀,在大多数的电视纪实作品中,更多的是对被批评者无情的、缺乏人性的对待。

  1、对于犯罪嫌疑人定性论断

  媒体应该明确这一点,在没有得到法院的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仅是嫌疑身份,媒体不是司法机构,电视纪实节目也不能“新闻审判”,对其过早定性论断,容易造成人性的损害。
   
  北京电视台的《第7日》曾经在一期节目的提要中写道:“美容挫伤,对簿公堂”,细心的观众会发现,这期节目到最后,并没有给出一个最后的审判结果, 报道中充斥着大量的对美容院的定性指责和批判。在审判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这样的电视纪实片容易误导司法界的公正,这不应该是电视纪实所追求的报道本意,同时也违背了报道的客观公正的原则。这不仅说明记者缺乏人文关怀,更是记者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

  2、对不良人物的批判过于无情
   
  舆论监督是媒体的功能,但媒体对不良的人或事进行的监督应该是善意的,起到教育引导作用的。电视纪实片在进行此类报道中,要让观众感受到镜头背后的人文关怀。中央电视台著名记者赵微曾经说:“声色俱厉并不代表你就是强者,能够从容不迫地,用看似平常的提问收到一针见血的效果,是我比较欣赏的境界。”电视纪实记者要有人性定位,尤其是对不良人物的报道,切不可得理不饶人,态度蛮横、提问粗暴都是采访的大忌。

    如北京电视台摄制的电视纪实片《无人售报》,采访记者为了高收视率,不考虑普通人的感受,不尊重人。当画面出现有一男子没有交钱,马上话外音:“看,这个小伙子,不交钱拿走了报,我们一会要采访他。”过了一会,这位记者果然拿出话筒采访他,电视画面都采用正面近景,记者的提问更是咄咄逼人,最后那位男青年用报纸遮住脸跑掉了。可以想想,这位青年回到单位后同事们会怎么看他。媒体曝光这种不良行为无可厚非,但也要给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记者应该选择人性化的报道角度,考虑当事人的心理承受及今后他在社会上的信誉。记者这样不给人留情面的采访,实在缺乏人文关怀,应做改进。

    现状之二:“偷拍成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偷拍或称为“隐性采访”是电视纪实常采用的采访手段,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触事实真相,但也有负面效应,容易造成对他人的损害。对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要保护公民隐私,只有公安和安全人员经过批准,才可以使用偷拍设备。但现在的一些电视纪实片为了追求现场真实,大量采用偷拍,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国际新闻界认为,偷拍或“隐性采访”最大害处是降低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和尊重。

  最近看了一期北京电视台的名牌栏目《生活面对面》,主要讲的是一些小商贩的缺斤少两现象,完全是由偷拍而成,节目总的效果不错,提醒了观众不要轻易上当,但这样的拍摄也确实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
   
  如果电视纪实片把偷拍当作一种主要的采访手段,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深刻的思考。偷拍能够满足观众的知情欲,产生很好的收视轰动,也可以减少记者的采访难度。但是我们要知道在采访者不配合的情况下,使用合法的手段采访到需要的新闻,这正是对记者专业技术的要求。其实仔细想想偷拍的节目,大多数的采访是可以通过正常的手段如提问方式的转变等达到同样的效果的,只不过这样的方式对电视纪实记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大了采访的难度,但是作为电视纪实记者应该把如何通过正常渠道获取信息当作报道追求的方向。偷拍只能作为一种逼不得已的获取新闻的一种手段,而不能把它当作主要的采访手段。任何采访都要以尊重他人合法权利为前提,不得损害公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

  现状之三:“电视霸权”不尊重当事人的话语权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经常听到“媒介霸权”这样的字眼,这种“媒介霸权”自然在电视中也发挥着“不可小看”的作用,我暂且把这种在电视中的媒介霸权叫做“电视霸权”,这其实是电视纪实记者缺乏人文关怀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电视纪实的记者在采访中很容易不自觉地运用“电视霸权”。

  这次暑假的时候我回到了家乡沈阳,在沈阳电视台实习,当时跟随栏目组采访了这样的一个事件:有个叫小牛(化名)的小孩子家里非常穷,同时他不幸得了先天性心脏病,而孩子的父亲同时向六个富人通过各种方式借钱,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有的富人借给他们,有的没有。当时的记者认为找到了一个好的选题,分别对这六个富人进行采访,其实这些富人不管借没借钱给小牛,大多数是不愿意接受采访的,然而当时的记者却不管被采访者的意愿,把自己的证件亮了出来,气势逼人的把这六个富人全部采访到,认为做了一条不错的新闻。这使我深切的感受到现在的电视纪实中,记者们为了能够得到最好的采访效果,往往不自觉地采用一些电视媒介特有的权利,带有“无冕之王”的思想,以逼势的心态采访人物。这本身就是电视纪实记者不具有人文关怀的体现,记者应该与被采访对象之间是一种平等的状态。

  现状之四:电视纪实选题的冷漠化损害人性
目前,收视率最高的电视纪实片应是关注民生的“电视民生新闻”,它体现了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但有些民生新闻已经越过道德、法律的底线,把民生当成取乐的噱头,出现了电视纪实冷漠化的倾向。

  前段时间,苏州电视台曾经播过这样一则新闻:一名72岁的老头喝尿保持身体健康,这样的新闻无疑调动了很多人好奇心,这期节目的收视率也有很好的效果。但是,记者在拍摄这条新闻时,采用长镜头把老头喝尿的过程全部展现给观众,这样的做法不仅违背了记者的道德底线,更是对观众视觉的极限挑战,也反映了在媒体大战的背后,记者人文关怀的缺失。
   
  还有些民生新闻更是出现了血腥、色情的画面,甚至一些情节是记者制造出的,把群众当成了高收视率的王牌来戏弄,收视率固然重要,但它并不是评价电视纪实节目好坏的唯一标准,电视纪实记者应该有最起码的人文关怀。

  二、电视纪实如何做到具有人文关怀
      
  1、 记者要有以人为本的理念

  美国德特中心(该中心是由新闻记者、新闻教育工作者创建的全球网络,旨在提高冲突和悲剧事件的报道水平)在《灾难与新闻工作者—更具影响力的报道指南》一文中指出:“永远怀着尊严和尊敬对待受害者。新闻记者总在尝试接近生还者,但应该心怀体恤谨慎行事,知道何时停止,怎样停止。”人是新闻的主体,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新闻工作者应坚持的理念。电视纪实记者要有新闻职业的道德与操守,要有关注人文的理念,做一个具有人文关怀的人,这样才能够使电视报道充满人性。

  在克里斯蒂安的《媒介伦理学》中写道:“从事媒介这种职业要求很高,这一行业中充满了模棱两可的情景和互相冲突的效忠对象。从事新闻的人必须迅速地做出决定,没有多少仔细考虑的时间。”在电视纪实中,很多时候新闻报道的需要会与现实的情理之间发生严重冲突,这就需要记者第一时间作出判断,具有人文关怀的记者都会选择放弃很有价值的新闻,将人文关怀放到新闻报道的第一位的。

  2、电视纪实内容的选择要有人性

  新闻传播活动是反映人的存在,传递的是人的价值观。人是传媒关注的主体,新闻报道是人的文化,就应表现人的情感。因此,在选择新闻采访内容时,不能忽视人的价值、生命名誉与尊严,追求热点而伤害他人。电视纪实记者在报道内容的选择上要慎重,什么该报,什么能报要有取舍。记者要怀有对采访对象的尊重之情,和采访对象之间是一种平等、友善的关系。这就要求记者在采访内容的选择上懂得取舍,不能为了高的收视率,放弃人文关怀。

  陈鲁豫在采访徐悲鸿的夫人写道:“徐悲鸿去世的时候,廖静文只有30岁,一个年轻的女人独自走在漫长的人生路上,再有新的感情是很正常的事。但我决定不去触及那一部分,出于对廖静文的尊敬,也出于对徐悲鸿的尊敬。”这样对报道的内容有所选择,不触及他人的伤痛,保护他人的隐私,是电视纪实应该具有的人文关怀。

  3、拍摄角度应着眼关爱人性
   
  在拍摄被采访对象时应该注意拍摄的角度,因为不同的角度给观众的感觉是不同的。电视纪实记者应该怀有人文关怀,这方面国外的媒体做得要好得多,尤其是对负面人物的拍摄,大都采用打马赛克或者大景别等方式,表现了对人的尊重。记者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尊重他人包括受害者的平衡点。

  4、对被批评者要有人文关怀
   
  记者对被批评者的报道应该有最起码的人文关怀,不能将他们抓住不放,进行无情的批判。电视纪实的记者要采用有效的方式,既能够给观众教育,又不会对被批评者的人格等造成伤害。

  《新闻调查》这个栏目从开播到现在,以其“新闻背后的新闻”这一节目理念以及强烈的批判性人文精神,赢得了很多观众的信赖与支持。《逃亡日记》的编导长江在制作此片时,试从人性的角度关注一个逃亡者,表现出贪污公款的逃亡者心灵的孤寂、紧张、痛苦:拿着巨款却受思想贫乏的折磨,连个乞丐都不如;时时感到被人追捕和面临死亡的恐惧……作品反映了罪犯内心的惊恐与虚弱,启示人们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切莫走向犯罪的深渊。另一方面,罪犯作为一个人,“原来生活中已有的亲情、友情以及人性中善的一面,不可能因为犯罪就抹得干干净净……如果人性还没有泯灭,也可以延续人间一切美好的亲情、友情。”这里表现了对罪犯一定程度的关怀和希望,那就是,悔过自新,复归人性。

  5、对媒体进行监督和管制

  西方媒体提出“将伤害最小化”的观点,指出“在平衡公众知情权与个人权利时将伤害最小化,体现出媒体的人物关怀。”并以严格的行业规范加强自律。
  
  对于我国电视纪实的人文缺失的现状,微观上,我们要加强新闻工作者自律,以及行业内部的监察;进行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的教育,使记者内化自己的职业角色。宏观上,社会要有所作为,设立明确的规范或法规,并保证这些规范的执行;加强媒介素养与新闻教育塑造媒体品格。只有这样,在一个理智、人性化的社会中,电视媒介才能保护公众利益,而不是伤害,才能够具有人文关怀。

  结束语:

  朱羽君老师在她的著作《电视采访学》中说过:“电视是以凝聚人类智慧的高科技为基础的媒介。电视以生活的形态传播信息,直接诉诸于人的视觉感官,因而最大限度地贴近了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成为最大众化的传媒。”正是因为电视使传播更加的人本化,它成为最大众化的传媒,这对电视纪实记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闻事件,记者不应当不顾采访者的感受,刨根问底以获得“独家新闻”,更不应当通过肆无忌惮地抓拍残酷、血腥的场景以达到煽情效果。电视纪实记者应该在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让受众通过镜头感受到记者对人、对生命的尊重,感受到电视纪实的人情味。

参考书目:
《电视采访学》                            朱羽君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现代电视纪实》                          朱羽君著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对生命的电视感悟——朱羽君自选集》      朱羽君著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                    陈力丹著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从人性的角度关注一个逃亡者》            陈新红著           南方日报出版社  
《媒介伦理学》                        克里斯蒂安著           华夏出版社  
《生命的对话——电视传播的人本化》  朱羽君、殷乐著           中国电影出版社
《心相约》                                陈鲁豫著           长江文艺出版社
部分内容来自朱羽君老师的课堂讲解

顶部
[广告]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1-8-2009 08:09

关于我们联系方法投资合作设为首页
京ICP备06022975号
Copyright (C) 2006 Meitiren.com 媒体人社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