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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秀节目将退出卫视黄金档

来源:《华商报》

  核心提示

  ■选秀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
  ■不得采用场外投票
  ■主持人不得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
  ■评委嘉宾不得利用身份张扬自我

  叫停《第一次心动》后,9月20日,国家广电总局针对选秀节目出台通知,规定从10月1日开始,选秀节目将一律不得在省级卫视的黄金时段播出。同时,选秀节目的手机短信、电话投票等场外投票方式也被叫停。这是国家广电总局近期进一步抵制低俗之风的又一重要举措。

  选秀节目不得在黄金档播出

  ■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的后续巡演等各类活动,不得在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

  通知规定,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举办、播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须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核后,提前三个月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原则上每年申报不超过一项,每项活动播出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播出场次不超过10场,每场播出时间不超过90分钟。其中,决赛的最后一场可以采用现场直播方式,并至少延时1分钟播出。分赛区活动不得在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申请举办、播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如在境外设立赛区,必须向总局单项报批。省级、副省级电视台地面频道举办本辖区范围内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须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的后续巡演等各类活动,不得在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举办、播出各种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提前三个月报总局批准。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根据频道、频率定位,可以举办全国性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中国教育电视台可以举办全国性群众参与的教育教学类选拔活动。但以上机构举办选秀活动也要大幅度削减活动数量、场次、时长等,提高活动质量。所有此类活动均在19:30至22:30时段外播出。

  场外投票被叫停

  ■要设立科学的评选标准和赛事规则。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

  在出台的新规定中,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和节目,环节设计必须紧扣选拔内容,主持人的主持词、评委点评、选手感言、亲友抒怀、插播画面等内容要大量减少,总时长不得超过整个节目的20%。选拔本身内容必须占整个节目时长80%以上。歌唱类(外国歌曲专题比赛除外)比赛中,每场演唱国内歌曲比例要占75%以上。

  之前选秀节目投票一直争议不断,根据最新出台通知,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场内投票方式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以各种方式误导、诱导观众投票。各种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

  主持人不得互相挖苦、吹捧、调情

  ■主持人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情感、好恶,不得刻意表现自己……主持人之间不得相互挖苦、吹捧、调情。

  此次,广电总局对主持人也做了规定。主持人要善于处理节目中的突发问题,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情感、好恶,不得刻意表现自己,主持词要简短,不得对选手、嘉宾、评委或其他表演者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主持人之间不得相互挖苦、吹捧、调情。

  对选手的要求,则是选手的台风、语言、发型、服饰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节目播出方要对选手进行严格筛选,不得选用品德低劣、素质低下的选手。应当表现选手坚强、成熟、自立、自信、健康、向上等精神风貌。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举办有未成年人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必须向总局单项报批。此外,播出机构不得制造噱头、刻意煽情和渲染悲切情绪,不得在节目中传播或暗示选手的负面消息和流言。

  评委名单要广电总局批准

  ■评委、嘉宾点评要公正、专业、恰当、简短,要引导观众提高艺术鉴赏水平,不得谈论与选拔本身无关的内容,不得利用评委、嘉宾身份张扬自我,着装、发型等要得体。

  此前选秀节目中,一些评委嘉宾也成了吸引眼球的看点,他们对选手的辛辣点评,以及评委之间的互动都让人咋舌。一些人也因为当“评委”而走红。评委、嘉宾要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要业界公认。评委、嘉宾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文化涵养。评委、嘉宾点评要公正、专业、恰当、简短,不得谈论与选拔本身无关的内容,不得利用评委、嘉宾身份张扬自我,着装、发型等要得体。播出机构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获批准后,要在一个月内,经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核后向总局报送评委、嘉宾名单。更换评委、嘉宾需报省局、总局批准,并说明原因。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或地面频道邀请境外人士作为嘉宾主持、评委、演员和策划加入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和节目制作,须按规定单独报总局批准。

  节目三次遭批评将停播

  ■凡播出内容被总局节目内容监管机构第一次批评的,要立即整改;第二次批评的,总局将发出节目停播警告;第三次批评的,总局发出节目停播通知。

  同时,广电总局对选秀节目的制作单位和播出机构的监管提出了要求,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和节目的播出机构,必须明确各级责任人,明确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有明确的预案措施;主管负责人要对节目进行播前审查、全程把关。

  监管机构对播出节目可能出现问题提出意见,播出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凡播出内容被总局节目内容监管机构第一次批评的,要立即整改;第二次批评的,总局将发出节目停播警告;第三次批评的,总局发出节目停播通知。对观众批评强烈、问题严重的节目,一经查实,总局即发出停播通知。对已被指出问题不立即整改的,总局在责令其立即停播的同时,取消该播出机构下一年度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资格或视情节进行其他行政处罚。

  通知中对播出时段、节目内容、选手、主持人、评委、嘉宾、投票方式和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适用于各级电视台凡有群众选拔、嘉宾互动、评委参与,设置排名、晋级的固定栏目。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如在总局规定之外有特殊需要须播出、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和节目,可向总局单独报批。如须变更数量、场次、时段、时长等,作为特例按程序向总局申报。通知中对节目内容、主持人、评委、嘉宾和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同时适用于各类广播电视娱乐、访谈、直播节目。 宗禾

  电视台将调整节目计划

  记者昨日就“通知”内容采访了两档火爆的选秀节目《快乐男声》和《加油!好男儿》的主办方。

  湖南卫视所属天娱公司宣传人员表示,明年是否会继续举行《快乐男声》现在还不能回答。但会根据“通知”对节目进行相关调整。该工作人员称:“现在什么都还是未知数,目前主要是把巡演做好。”而东方卫视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刚刚收到通知,今年的选秀节目已经全部结束,明年的计划还没有开始。但是他们一定会按照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执行,至于《加油!好男儿》是否还会办下去,这位负责人表示还没有定下来。(记者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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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啊,《名师高徒》看不到了

江苏卫视《名师高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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