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受害人家属姚惠敏(山东省蓬莱市北沟镇两铭)
2007年8月12日,被害人儿子(张烁,18岁)及弟弟(姚胜,36岁)。山东省龙口市引黄调水工程系95标段汛期在大河内违章施工,见死不救!遇难身亡。 家属多次要求施工单位、水务局、引黄办、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给予解决,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推卸责任、管商勾结,钱权交易!徇私枉法!引黄工程是为人民造福的大型国家重点项目,两位亲人在引黄工程施工献出年轻的生命,何时能安然入土?一个不幸家庭母女俩的心同时在流血!泪已哭干!
事发至今,龙口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没有向家属打过一个电话,更谈不上安慰。时至今日不闻不问,更不能容忍的有个别领导,掩盖事实真相,违背良心!以权压法!胡说八道!
在当地政府互相庇护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正常途径依法上访。没有聚众闹事,没有妨碍公共秩序。
为了阻止不让我们上访,也为了保住龙口市政府“清廉”的名声,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我们多灾多难的上访人。
例如:
第一次2007年10月16日,从国务院信访局强行押回,龙口市公安局兰高分局拘留我10天并罚款500元。所谓理由:8月29日施工单位《寻衅滋事》。
第二次 2007年12月14日, 有又 从国务院信访局强行押回, 龙口市公安局石良分局第二次又拘留我7天,所谓理由:9月12日镇政府门口哭《扰乱公共秩序》。同一天也残忍的拘留我父亲姚兴成(69岁)——医院出据住院病例(脑癌)。龙口市信访局还非法拘禁关押所有的家人,特别关押我长达50多天,期间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至今伤情没有痊愈。2008年1月17日关押期间的中午1:30左右,我躺在床上,一个同时失去孩子又失去弟弟的可怜女人已经一天多没有吃饭了,痛不欲生。龙口市石良镇党委副书记高杰酒足饭饱进门拖起就打,连打数十个耳光,当时打的我两眼冒金花,耳朵发响,觉的天晕地转、头痛难忍,倒下了。他又将我拖起狠狠地又毒打了一顿,打的嘴里出血,方才罢休。当时有政府机关干部刘瑞华、李海燕、司机马卫东、石良分局习福建等等都在102房间看押我值班。我被打头痛、头昏、恶心,嘴都张不开,一连五天没有喝一口水,吃一口饭,伤情至今没有痊於。我曾在教课书、电视看到国民党、法西斯、日本鬼子对无辜老百姓打、杀、消、抢无恶不作!给人民带来无尽的灾难、无尽的痛苦!今天我们亲身经历比国民党、法西斯、日本鬼子还坏的社会阶层。我们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与虐待!精神的摧残和打击!肉体的凌辱!求生不得,求死欲能!相反我们被迫付出更多经济损失和不可估量的精神创伤!我们已经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这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府所为,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典型! 这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体现!对我们受害人家属多次拘留、罚款、非法关押、并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还通知家属再上访必须劳教姚惠敏并找黑社会收拾我们家属等等残忍狠毒的手段,疯狂打击报复上访人。真正犯罪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有法不依、违法乱纪!这不仅是人民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耻辱!老百姓像蚂蚁一样被踩来踩去,哪里有说理的地方?两条人命谁来负责!人的生命如此脆弱!更脆弱的是法律面前无奈和无助!难道中国民主法制之路就这么崎岖?
为了将正义进行到底,我们热切期望领导查清事实 ,秉公执法,严查督办。给弱势百姓活命!!! 2oo8年2月 电话:13176455799 控告人:姚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