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上网也要备案?重庆公安局新通告惹质疑
第一财经日报
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该新闻在网上披露后立即引起广大网民强烈的质疑和反对。
据信息产业部门的专业人士介绍,有关部门只是要求个人开办网站须备案,但对普通个人上网用户没有实行备案登记。从法律的角度讲,在家上网乃是公民享受受宪法保障的表达自由和休息权等正当权利的具体体现和具体路径。善待公民的个体权利,乃是法治政府应当具有的文明执法理念。是否认真对待公民的个体权利,是否认真对待自己的公共权力,应当是衡量行政执法部门是否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重要标准。这类“因噎废食”式的执法闹剧该落幕了。(北京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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