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移动到处封 杀的雄文:剥移动皮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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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0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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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到处封 杀的雄文:剥移动皮的投诉

目录
  自序……………………………………………………4
  第一章:强 J全***志的非法代收费…………………7
  第一节:过街老鼠的梦网公司…………………………
  第二节:代梦网收费是梦网侵犯用户权益的根源………
  第三节:移动无权代理梦网公司强行在用户账户中收费…
  第四节:代收费的其它违法特征…………………………
  第五节:梦网公司的其它违法特征………………………
  第六节:谎言连说三遍就是真理的又一实践者…………
  第七节:与“代收费”作战的理念及方法………………
  第八节:给go-vern-ment的建议…………………………………
  第九节:网络上反映梦网公司内幕的三篇文章………
  第二章:不合法的收费项目……………………………42
  第一节:收取选号费和占号费(停机保号费)、入网费(手续费)……
  第二节:四舍五入收取用户的钱………………………
  第三节:月租费和漫游费的问题…………………………
  第四节:电话卡余额问题…………………………………
  第五节:动感地带的短信套餐侵犯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第六节:姚仁俊先生所写的《中国移动唏嘘大盘点》…
  第三章:服务猫腻……………………………………………73
  第一节:来电转移费和1860(10086)收费……………
  第二节:关于长、短途手机的拔号方式一样……………
  第三节:中国移动的温柔陷阱——GPRS…………………
  第四节: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收费清单…………………
  第五节:不敢向用户提供收费清单的品牌……………
  第六节:强制用户使用自称能增值的全球通品号码……
  第七节:拒绝为用户提供30元自由套餐和月租以天计…
  第八节:随意提供不合法优惠套餐……………………
  第九节:系统资料可以随便修改…………………………
  第十节:想尽不合理办法拖住用户………………………
  第十一节:违法停机不用负责任…………………………
  第十二节:让用户无语的报复行动………………………
  第十三节:操控市场中饱私囊……………………………
  第四章 霸王条款………………………………………………92
  第一节:密码是用户唯一身份标志………………………
  第二节:强制用户签订协议………………………………
  第三节:不向用户提供审批备案证明……………………
  第四节:强制入网用户登记本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五节:入网要办理银行委托付款…………………………
  第六节:拒绝用户现金交费…………………………………
  第七节:入网要预存150元话费……………………………
  第八节:交费一定要交纳一定数额…………………………
  第九节:强制用户使用时间……………………………………
  第十节:可以任何时间随意地向用户发送短信………………
  第十一节:移动有权以莫须有名义收回用户号码……………
  第十二节:移动应该负有保障用户密码安全的义务…………
  第十三节:缩减提交收费清单义务…………………………
  第十四节:不寄账单和发票等资料而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节:移动可以让用户倾家荡产………………………
  第十六节:停机必需24小时前通知用户……………………
  第十七节:移动签的合同又可随便变更……………………
  第十八节:移动约定的资费可以不遵守……………………
  第十九节:移动有错而不用承担责任………………………
  第二十节:强制用户把款放在移动………………………
  第二十一节:移动可以反悔双方约定的资费……………
  第二十二节:收钱不负责………………………………
  第二十三节:收费不给计费依据…………………………
  第二十四节:强抢用户充值卡货币………………………
  第二十五节:拒绝人民币使用和以卡代替人民币流通…………
  第二十六节:移动说的都是金科玉律………………………
  第二十七节:百姓不可点灯………………………………
  第二十八节:又是代收费的霸王条款………………………
  第二十九节:移动可以任意变更合同条款……………………
  第三十节:拿用户的现金退赔用户的话费……………………
  第五章:我是如何与移动***……………………………………115
  第一节:直接过招……………………………………………
  第二节:我是如何运用媒介来维权…………………………
  第三节:我是如何运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维权……………
  第四节:我是如何运用物价局维权…………………………
  第五节:我是如何运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权………………
  第六节:我是如何通过法院来维权………………………
  第七节:我是如何通过公共安全专家局来维权……………………
  后 记………………………………………………………………128
  附:与移动战斗的主要法律…………………………129

(1):自 序
  来自潮州的我,现住深圳,文凭不高,本来是经商的;81年入书斋门时背的是“我爱北京,我爱tian~an-door,我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有十一年party龄的C.Pparty员,喜欢梁羽生笔下的金世遗,故用其做笔名。
  2001到2004年以来,我的手机号码总是近百元、几十元、几元、甚至1元、5分地被莫明其妙地扣钱。多次投诉,运营商说他们是代收费的,与他们无关系,而那个遥远的所谓与多收我们钱的有关系的公司,却没有一次承认他收错钱,最后是不了了之。月复一月,没有一个月不对收费有意见。很是生气,不是交不起这点钱,而是被抢、骗的感觉很难受。但终究还是不了而了。这段时间,我应该属于麻木类型的,并不懂得很多不合理的事情,而象福建邱建东打击电信的违法收费、山东沈洪嘉呼吁明晰入网费产权和取消月租费等等事项,我当初竞然一无所知。
  2003年8月,运营商让我重新启用已停了机的号码13903022959,给予该号码使用220单向套餐了。同年10月,又不同意让我使用该套餐,想起当初让我用220单向套餐的那个MM怪怪的声音,几十岁的人还被此等小伎俩骗了几百元,有一股拿de-tona-tor包炸毁这个运营商的冲动。我干脆不去交纳400多元的话费,改用联通号码。
  2004年2月,刚过完年的一天清晨,我接到运营商的信函,声称将对我进行起诉。与其让你先诉我,不如我先诉你,我本着这个思想,请律师起诉移动。好不容易立了案。开庭前,移动开出了诱人的撤诉条件,被我拒绝,我要的是个理。此案在福田法院李育忠副院长(现任福田检察院副院长)的关注下,一审主审法官剥夺我选择违约案由的权利,以不构成侵权为由,莫明其妙判我败诉。接着,福田法院又对我诉移动的案件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不立案,这实际上就是剥夺我的诉权。我的脑袋嗡地声,一股热血窜上我的心头,我对法律的情感,就是对月亮中的嫦娥那样敬仰它,如今自已最根本的诉权都没有,这种呕吐的感受就是象看到心中的嫦娥原来是那样肮脏,任由李育忠玩弄一样。从此,走上了一条剥开通信运营商的真面目和维护诉权的漫漫长路。
  我很早就懂得联系的普遍性,想起以前对违法行为的苟且忍让,才明白是自已给自已挖的坑,我终于理解了联系的普遍性了,我骂自己,活该以前被它们抢那么多钱。
  世界万事万物都具有联系性的,当你见到抢劫而不与想法制止的时候,你必定会成为下一个被“抢”的人;移动及其代理人公然践踏法律,我们总是因为事小而不为,凭其掠夺我们的财富,移动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也会促使社会向丑恶的一面发展,最终也就出现了“抢劫犯”;我们的财富养肥了移动,移动也会饲养了更多的代理人,会把你的最基本的诉权、人身权、财产权等视为砧板上的肉,凭由宰割。只有我们群力而围之,每个人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让移动为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违法成本,“千里大堤,毁于蚁穴”,这样,违法的移动也就有了最终的违法成本了,当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的时候,我们也就不会碰到抢劫犯
  为此,我呐喊,二年多来,从没有停止。我的诉权在深圳福田法院没有得到恢复,但是我在其它地方依然能代理或帮助他人在法庭上与移动较量,取得一个个的小胜利;虽然媒体对移动的违法行为揭露了又不揭露或者是连披露都没有或者干脆为移动宣传,但不时总有一些媒体披露出移动的真实面目来,网友的战斗事迹时常出现在网络上;虽然很多亲朋好友都劝我收手认命,但我也认识更多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与我们一样,一直都在与移动做斗争,从没有停止过。
  法制是国家的基石,不管移动是如何公关,不管社会道德是如何堕落,只要这个go-vern-ment想维持发展下去,象移动这样公然亵渎法律的行为就会有消亡的一天,我坚信移动与做为国家基石的法律相比,不外也只是纸老虎而已。当看到比例很高的忧国忧民的国家机关人员,这更坚定了我胜利的信心。
  2006年4月,福田法院恢复了我的诉权,历时尽二年的诉权暂时得到解决;我与黄、吴、林、夏倡导的517集中起诉运营商践踏法律行为得到全国热烈响应,通信维权网又成立。我又欣慰地知道,有一群网友们自发地成立了一个针对移动的反黑论坛,成员都是各行各业、热血奔腾的青年,他们与我一样都在抗争着,甚至比我抗战得更剧烈。
  不幸地是他们的论坛被关了,理由是他们号召“五一”集体上移动的营业厅表达诉求,这种刘和珍式的行为当然会被压制了。
  2006年6月6日,他们中的成员自发地从各地赶到深圳福田法院为我与移动的开庭助威,我很感动。看到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与我以前一样不懂法律,被移动的思维牵着走,我于是萌芽用拙笔素描全国各地战友的经验,把运营商的丑陋面目系统地写出来,供他们参考,也供所有我还不认识的战友们参考,供所有的电信用户参考,并唤醒所有不理解联系普遍性的用户。
  运营商以移动公司为代表的,移动也是最可耻的,所以我才只写移动,其它各个运营商就权当作举一反三吧。或许你被联通、电信、网通、铁通欺辱过,但是他们所有可耻的行为都有共性。
  “一屋尚不能扫,何以扫天下”?我们要明白联系的普遍性。“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但愿这条维***律尊严的维权路一直有人在走,但愿这条打维***律尊严的维权路有大量群众在走。当我们看到雷锋塔下去,法海躲到螃螃蟹里面时,那时到民间,倾听***,凡有田夫野老,蚕妇村氓,除了几个脑髓里有点贵恙的之外,谁不为我们的行为拍掌称快啊……

(2):第一章:强 J全***志的非法代收费

  第一节:过街老鼠的梦网公司
  用户对移动最不满意的就是霸王条款,代收费是霸王条款的一种形式,当前用户最厌恶的问题是梦网业务问题,梦网业务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梦网业务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的原因如下:
  1、短信骚扰。
  垃圾短信响声总会让正在工作或享受生活的用户不自觉地查看,又无可奈何地删除这此垃圾短信。用户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垃圾短信,这些垃圾短信的内容无非是商业广告和刑事诈骗。其中,刑事诈骗是go-vern-ment打击的重点,现在已极少出现了,商业广告绝大部分都是梦网公司发送的。如果没有梦网公司发送的信息,用户的手机接到的短信会特别干净,用户开心地享受高科技带给用户的方便同时不用成天为这种骚扰的垃圾短信而不快——用户既没有义务删除垃圾短信,也没有义务接收梦网公司的广告;假如是因为用户不用为接收到垃圾短信而付费,因而梦网公司就可以向用户大量发送垃圾信息的逻辑思维,也就等于可以随便打电话给陌生人。
  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宣传短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用户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发短信的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用户也可以向公共安全专家局举报,请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发送者进行行政处罚。
  2、短信内容侮辱用户。
  “D它突然低头用舌头吸允笔者的……回复D看一位女大学生的羞涩自述!现在的女生真是不得了,还可以与她(它)聊天交朋友(短信娱乐)。本条免信息费,发信人:036381,发送于2006月5.14. 09:30:09”这是笔者前不久接到的一条短信内容,很多短信色情内容比这更不堪入耳;类似的内容还有情色玫瑰坊、探索两性秘密、少女到女人的情感实录、美女视频、测名、测婚姻、测爱情、六合彩码号猜测等等。
  以上发送的这些内容违反了《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造、复制、传播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 教和封建迷信的;(七)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KB或者教唆犯罪的”以及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发布含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2005]22号)的规定。用户可以向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举报,也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发送者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发送淫秽色情等法律禁止的内容勾引用户上当是梦网宣传短信的惹人厌恶的另外一个原因。这些短信,对于绝大部分用户,特别女性用户,是人格上的一个侮辱;对于未成年用户,发送这些淫秽内容,实质就是犯罪。
  3、抢用户的钱。
  笔者曾接到那个上市的网易公司一条短信,向笔者的手机发了一个所谓的手机邮密码,每月就收取笔者10元。有时用户手机就是收到一条短信,就被收取了一元、5角不等。这种抢钱方式,在2002年至2004年是最普遍的方式,那时候所谓网站公司转亏为盈的原因或者是一些上市公司如空中网和“TOM”有不错的业绩,梦网公司老板一夜成为千万富翁的原因,全部是借助这种所谓的业务成绩。这种强抢钱方式,无论是多么小心的用户,都会被抢钱,这是用户最愤怒的。这种强抢钱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4、不明码标价,欺骗用户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服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第七条:“电信服务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题醒目。” 不明码标价,欺骗用户的交易表现类型如下:
  A:不标价:如030601发过来的:“女人身上有个部位,爸爸能碰两次,妈妈能碰两次,老公却一次也不能碰,请问是什么?回复数字1看答案。询02062823565 ”用户曾投诉发送后则被收取10元。
  B、价格不明确:如“您申请的深圳巨鹏(9466)无限DIY业务2.00(元)/条,请重发43到9466确认生效。号码:9466,日期:06/05/19,时间:22:09”用户发送过去,马上接收到了15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和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内容的通知》,应当按一条的内容收费。
  C、标价不清晰,如“寂寞难奈96098119,……(每分钟1—3元)、 “请发铃声编号到600094260”然后在哪一个小角处写上1元/条。1元/条小到需要高倍的放大镜才可以勉强看到的地步。这是违反《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第七条的。



  梦网公司招人厌恶的原因罄竹难书,以上所说的只是依照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通报对电信企业侵权行为治理情况》中所描述的违法事项及用户经常碰到的问题所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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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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