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创业者热爱的应该是事儿而不是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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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8-2006 22:4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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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热爱的应该是事儿而不是概念

王冉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u/47665bc1010005ij

今天下午,我应环球企业家杂志的邀请在该杂志的年会上主持了一场关于风险投资的分论坛。参加这场分论坛的有红杉投资的合伙人张帆、联想投资的投资总监陈浩、著名天使投资人周鸿祎等。

在这场分论坛上,张帆的一个观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国外MySpace也好,YouTube也好,其创始人都是因为对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本身的兴趣和热爱才开始创业的,后来的流量以及随之而来的风险投资和商业模式都是结果而不是原因。相比之下,中国的创业者往往普遍更加急功近利,他们更多的是先有一个概念,从第一天起就指望靠一个概念去忽悠风险投资,因此你听到的第一句话往往不是我要做的事情是什么,而是我要做中国的这个那个。

对此我也深有同感。我们自己也曾听到N多创业者说“我要做中国的MySpace加YouTube”。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忍俊不禁,心想:您不如干脆再大担一点把Yahoo、ebay和Google也都像和面一样一起掺合进来。

然而,我的想象力显然还是不够丰富。在我们今天论坛的提问环节,有一位现场来宾用极其深沉的声音问我们:到目前为止,所有互联网公司都是用传统的方式在做互联网;现在,如果我有一家真正用互联网的方式做互联网的公司,你们愿不愿意投资?

原来,包括Yahoo、Google、ebay、MySpace和YouTube在内的所有我们看到的成功的互联网公司都还不是真正的互联网公司,真正的、彻头彻尾的互联网公司还坐在我们中国大饭店一号大厅的台下呢!

好在周鸿祎很快出来充当了“杀手”,给了这位创业者一些推心置腹的忠告。这些话也是我当时想对他说的。归纳一下无非是:即便您真是有一个开天辟地的、革命性的、令人惊艳的商业模式,也请您上来先说清楚你要做的是什么事、这件事能为用户创造什么样的体验和价值,而不是上来就先用一个硕大无比的概念忽悠全体地球人。

我们常说,对创业者来说最重要的是激情。创业者的激情应该首先体现在对自己所做的那件事的热爱上,而不是对于公司价值、风险投资数额以及纳斯达克上市时间的追逐上。让创业者兴奋得睡不着觉的首先应该是某一个功能、某一项技术、某一款产品、某一种体验,而不是某一个概念,哪怕这个概念比天还大。

其实,越是比天还大的概念越容易成为天大的笑话。好比当年牟其中说要炸平喜玛拉雅山为中国广阔的西部平原引入湿润的印度洋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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