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超女看电视节目的竞争性复制与类型化
北方传媒研究 张锐 孙帅
《超级女声》的火爆引发了娱乐选秀节目在全国各个电视台的泛滥,同时,节目之间的邯郸学步、千篇一律的现象仍成为许多策划、制作人无法摆脱的泥潭。在继“超女”节目之后,各种娱乐选秀节目立刻纷至沓来,《闪亮新主播》、《美丽中学生》、《新声夺人》、《超级偶像》、《魅力主持人大赛》等选秀节目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而与《超级女声》同一性质、同一时期的《梦想中国》、《我型我SHOW》也在全国高调开锣,相互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而伴随着中国这种泛娱乐时代的到来,“命意老套,题材趋同,风格单一”也成为了业界对国内电视节目雷同的评价。在我国目前日益朝向中央企业的媒介制度下,这个时候,电视业如何既做到满足大多数受众的收视需求,又尽量避免出现节目同质化将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竞争性复制
在传统的经济学观点中,同一市场中产品提供者之间的竞争会促使生产者制作出多样的产品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要,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范围和品种,同时会避免垄断,因为垄断会带来产品的均一性。但对于处在同一级别竞争市场上的中国电视来说,尤其是许多省级卫视,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和传统经济学相悖的案例。电视台之间的竞争不但没有促使他们去制作出多元、具有独特创意的节目,反而促使它们相互之间盲目模仿别人的节目制作策略,从而生产出比在垄断的环境下更加同质化的节目。
《超级女声》反映了中国电视节目的一个现象——“竞争性复制”。对于一个争夺观众市场的电视台来说,它们既可以去瓜分大众市场也可以去争取少数人的市场,既可以为大众提供符合主流观众收视愿望的节目,也可以为少数观众提供非主流的节目。但是,处于竞争中的频道发现,依靠提供相近的可替代性的节目去瓜分具有大众兴趣的观众市场比去迎合少数人的兴趣争取小的市场更加有利可图。对于大部分收益仍然依赖于广告的电视台来说,如果大多数的观众希望看到同样类型的节目,那么处于竞争中的电视台就很有可能针对这一广大观众群体提供非常相似的节目。因为这样可以在吸引广大观众的同时,又可以吸引到广告客户。去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在收视率达到目前省级卫视最好的收视成绩的同时,其广告收入也超过6亿元,随着“超女”走红全国,今年湖南卫视包括广告在内的各项费用也在水涨船高,整个赛事有200个广告窗口,广告按照套播形式出售,招标底价为350万元,总底价达到7000万元,比去年多了1倍多。如此丰厚的广告利润自然会使得各家竞争对手来挣抢这块蛋糕,于是各台纷纷开始制作这种符合广大受众需求的节目,这种现象对于中国的电视节目来说是一种“竞争性复制”,因为这种节目样式上的复制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模仿或者挪用,而是处于竞争中的电视频道为了争夺同一个市场而采取的策略。这样一来,为迎合大众兴趣而设计的节目数量将会更多,观众的兴趣越一致,竞争性的复制就越强。
同样的现象不仅在电视媒体中存在,有时候也会出现在广播电台中。假如一个市场上80%的听众喜欢收听流行音乐,20%的听众则喜欢收听古典音乐,那么如果有一个电台来为这些观众播出节目,肯定会去选择播放流行音乐。这时候,如果有第二家广播电台参与竞争,也会继续播出流行音乐同之前的那家电台争夺80%的听众市场,因为流行音乐节目的听众多,其听众数量的一半也比喜欢听古典音乐的人要多。同样,第三家电台也会为了争夺80%听众市场的1/3而提供类似的以流行音乐为主的节目。只有当第五家电台出现的时候,才会转变策略去制作古典音乐节目争取另外的20%的市场。
由此,这也引发了笔者对于中国所推行的数字电视的思考。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中国的数字付费电视很大程度上被证明是一个早产的婴儿,它抵挡不住传统的地面电视从广告那里获得收益的现实。很多实验过付费电视的国家已经证明,从观众那里直接获得费用是十分困难的。付费电视不但要面对互联网、报纸、广播、杂志等媒介对受众的分流,还要去和现有的电视格局抗衡,它只能是电视业的一个补充。所以,对于依赖广告获得收益的电视台来说,争取最大数量的观众仍然是必须的,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受众对节目的收视需求,提高自己的收视率,也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广告客户,获取最大化的利润,《超级女声》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二、节目的类型化
电视是一种高度类型化的媒体。类型化是电视和观众进行交流之前必须遵守的一些规则,即电视应该为观众提供他们乐于接受或习惯接受的信息和形式。但电视的类型化特性使得电视容易陷入同质化的陷阱,因为类型化使得电视在制作时大多都要依靠一定的模式或规范,有时这种模式或规范甚至会具体到节目的取材和表现手法上。这种类型化会成为制作者可照搬的模式,另一方面又会使得电视节目在制作时产生雷同的局面。《超级女声》的成功,使得众多的电视制作者开始致力于娱乐选秀节目,但遗憾的是他们致力的不是借鉴《超级女声》的经验,更不是对这类节目类型有所发展创新,而是对其进行了一种直接的模仿,而正是这种缺乏改变的模仿,使得大部分的节目陷入了同质化的漩涡。
《超级女声》等娱乐选秀节目的火爆,一方面说明了目前我国的电视观众对这种平民造星式的娱乐节目的喜爱,别一方面也说明了普通百姓对“机会均等”、“处于同一起跑线”的渴望和钟情,更说明了那种能给普通的受众一个平等地展现自己、表现自己的节目将会得到广大受众的支持和喜爱。但电视的节目类型多种多样,能给观众表现自己的节目类型也不应该仅仅只有娱乐选秀节目这一种形式,如果各台在制作节目时能以别的节目形式而不是局限于娱乐节目,同样会得到广大观众的支持和喜爱。
在我国,电视作为大众流行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为数众多的受众获取知识、娱乐消遣的主要途径。在目前“收视率为王”的指引下,电视台大多以收视率作为评价节目好坏的标准,收视率的高低有时决定着一个节目的发展甚至生存,为了吸引受众,提高收视率,电视台制作的节目只能以满足社会中大多数受众的收视需求为目的,制作满足他们收视需求的电视节目。《超级女声》在全国范围内的火爆,反映出受众对这种参与性选秀节目的喜爱,也反映出受众对这种新型娱乐节目的需求和关注。为了满足受众需要娱乐、享受娱乐的心理,更为了在前景广阔的市场中分一杯羹,各级电视台开始制作了各种类型的平民选秀节目。众多选秀节目的出现和引起的巨大轰动,虽然说明了电视节目目前在满足受众收视需求方面的成功,但娱乐选秀节目的泛滥,节目策划制作之间的相互模仿,也难以摆脱中国的节目生产面临的同质化现象。
如果是为了满足广大受众的收视需求而盲目模仿别人的节目,甚至照搬,虽然在短时间内会吸引一些观众的视线,取得短暂的收视率提高。但这样在节目的策划制作和节目风格上只会永远跟在别人的身后,对先行节目而言,只是一种处于竞争地位的补充,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局面,没有明显优势去吸引更多的观众。
这就要求电视节目制作者有创新意识,在观众喜爱的节目类型已经被其他台播出后要看看能不能有新的突破口,能不能在原有的节目类型上发现还没有开发的领域,或目前已开发但力度不大而又有潜力的领域;还要看看即使是同一类型的节目,在表现手法或运作流程上也是可以有所改变的,有时这种改变并不比原有的差,如《超级女声》的海选、短信投票等领域都是可以有所改变的,而这种创新性的改变会符合收看这个节目的绝大多数青年人固有的求新求变的性格,会很快吸引他们的注意并被他们所熟悉;再有,敏锐的市场和文化嗅觉也不可或缺,通过受众的收视反馈等察觉出受众的收视习惯正在发生什么变化或以后会有什么变化,根据这种潜在的变化,结合电视的传播特点以及受众以前收视习惯转变的特点,预测出以后什么形式、什么内容的节目会获得广大受众的喜爱,从而开发出新的节目类型。还有,电视节目的制作者应该意识到观众的收视习惯有时是需要培养和开发的,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适时引导观众关注并喜欢一种新的节目类型,引导观众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收视习惯。在培养受众的收视习惯时,电视工作者还应该意识到收看电视的观众分属于不同的年龄段,他们观看电视的内容、习惯是不同的,电视节目制作者应该注意开发新的观众消费群体。这样,当受众的收视习惯未变时可以用新的卖点定位自己,而当受众的收视习惯发生改变时更可以成为培养受众新的收视习惯的行业领跑者,在吸引受众的同时扩大广告份额,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我国拥有世界上独特的媒介制度,即“一元体制,二元运作”。一元制度就是指媒介为国家所有制,二元运行就是既要国家拨款,更要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去获取广告利润,而后者已经成为所有媒介的主要收入来源。我国的各级电视台在完成自己的意识形态宣传任务的同时,又必须在市场上通过经营来获取收入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目前广告收入占据了绝大部分。为了增加广告收入,必须提高自己节目的收视率,满足受众中绝大多数观众的收视需求。如何使自己的节目吸引大多数的观众、满足观众的收视需求的同时,又能避免中国目前电视行业同质化现象严重的尴尬局面,是电视节目制作者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文章最终内容以印刷刊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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